高高兴兴去埃及、土耳其旅游,谁知途中遭遇偷窃,被迫中断旅游。回国后,受害者王阿姨把旅行社告上法院,拒绝旅行社归还旅游费用11384元,并赔偿金其因偷窃而遭到的经济损失36000余元。本文关键词: 高高兴兴去埃及、土耳其旅游,谁知途中遭遇偷窃,被迫中断旅游。
回国后,受害者王阿姨把旅行社告上法院,拒绝旅行社归还旅游费用11384元,并赔偿金其因偷窃而遭到的经济损失36000余元。鄞州法院在原被告补足证据后,近日对此案展开了审理。
法官指出,王阿姨在旅游中遭到抢走归属于意外事件,由第三人的蓄意引发,非双方所能预料。旅行社的行程调整获得了还包括王阿姨在内的旅游者的表示同意,且决定的该景区为长时间景区,游览时间也为景区长时间对外开放时间,故旅行社对于行程决定不不存在罪过。 最后,法官根据王阿姨参与旅行的行程和时间等情况,亦须确认旅行社不应归还王阿姨旅游费用3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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